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细则
欢迎大家光临中国建筑市场建筑专业论坛,本论坛将为广大建筑界朋友营造一个相互交流、相互学习的平台而不懈努力,论坛的口号是: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,资料共享!”。为了这个目标,我们恳请大家遵守以下管理细则.
【特殊告知】
★ 本论坛管理细则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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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发表在本论坛的文章(帖子)仅代表发帖者个人立场,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;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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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建筑市场建筑论坛管理团队,如有疑问请跟论坛管理团队以论坛短消息或电子邮件联系。
【细则一】----[严禁行为细则]
1、严禁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言论;
2、严禁发布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;
3、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;
4、严禁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;
5、严禁发布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和民族利益的言论;
6、严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发布扰乱社会秩序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;
7、严禁发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;
8、严禁发布侮辱、中伤、恐吓他人的言论;
9、严禁宣扬和发表暴力、赌博、凶杀、恐怖和色情 淫秽的言论或图片;
10、严禁发布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和教唆犯罪的言论、技术资料;
11、严禁发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;
12、严禁任何人恶意煽动论坛会员扰乱论坛安宁、破坏会员交流;
对于违反以上细则人员,本论坛将把他列为不受欢迎的人,对其权限进行限制或禁言,直至封其ID或IP地址;
【细则二】----[论坛发帖细则]
1、发帖时请注意基本的礼貌,要注意措辞,请互相尊重;
2、禁止发表与讨论区主题不符的帖子;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论坛事务处理区, 让坛主帮忙处理;
3、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,你的帖子迟迟未见人回复,也请不要重复发出,不要把帖子发到你希望的地方,而应放到合理的、论坛允许的地方;
4、不得在各个版块发表恶意灌水贴;
5、不得在论坛公布别人或自己的电话、QQ号、姓名等隐私信息。
6、不得在论坛进行人身攻击;
7、不得发布违反国家现行政策的帖子;
8、发贴的标题,应能代表帖子的内容,简单的标题如“急”、“谢谢”等是不受欢迎的;标题应简洁明了,请不要增加不必要的内容;
9、本论坛支持所有原创类的短文、论文、专题、软件、讨论等,对于所有原创的内容,作者一经在本论发表,本论坛可以未经作者同意进行引用、编辑;未经本论坛容许,禁止转载。对于列入精华的,本论坛将根据数量多少不定期整理汇总成册,组织出版,并赠送给有关作者;
10、同一话题,不得在相同或不同的专栏重复贴出。不得重复发相同或类似内容的帖子。即使你认为确实有此必要,可采用链接的方式;
11、转贴来自其他媒体的内容,需要注明原作者及出处。篇幅很大的帖子,请使用附件上传。不要直接帖出。但要对内容进行概括,以便大家了解附件内容;
12、禁止利用本站资源销售盗版软件;
13.要充分利用论坛的搜索功能,发帖时要先使用搜索功能检索是否有相同内容的帖子,避免重复发帖。遇到疑问,先使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在既有的帖子里寻找答案。请勿重复提出论坛里已有的问题。
14、不要发会引来灌水的帖子,比如“谁要…请留email”,或“支持的请跟帖”等;
15 、鼓励大家进行专业性的讨论,勿发单纯的感慨。不得在论坛做专业以外的争论(争吵);
16、未经当事人许可,不得在论坛公布私人间对话记录;
17、未经对方许可,不得公布其他网站、论坛、FTP等上的帐户、密码、非公开链接等信息;
18、禁止发贴粗言滥语!别人正在讨论的话题,你从中插入时,请尊重原发帖人,不要喧宾夺主,偏离主题;
19、作者应根据帖子内容把帖子发到和板块名称相符的板块;
20 、问题需简介准确,不要笼统或条件不足,使人不知如何回答,并引来一大堆反问的帖子,合理排版,便于别人阅读;
21、合理使用“引用”发帖方法:不要随意“引用(quote)” 、或是引了一堆,而自己只写几个字,等于强迫别人再看一次原来的帖子;
22 、本论坛实习版主以上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对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(帖子)做必要的修改,或转移、删除等;并应通过论坛短信通知会员说明其原因; 对于广告帖、恶意灌水帖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帖子,论坛管理人员可以在不通知发帖人的情况下直接修改、转移或删除帖子。
【细则三】----[论坛加精、固顶、删帖、转移、编辑细则]
◆ 加精
◇ 回复大于10(不含灌水贴)
◇ 人气大于50
◇ 非隐藏帖、垃圾贴和广告贴
以上三条要全部满足,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会员可以在论坛公告事务版块提出加精申请。
考虑本论坛为建筑专业论坛,休闲版块不设精华帖。
版主根据帖子的内容及网友回复帖子的质量,判断是否给予加精,版主要做到不按照个人喜好随意添加,其他网友也可以监督版主,若有异议可以直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;
实习版主和版主不能为自己的帖子加精,版主帖子的加精由论坛副总版主来执行。
◆ 固顶
◇ 论坛发表的公告性文本或者通知(如本文)
◇ 会员们强烈建议应该固顶的贴
◇ 便于会员查阅本版内容的指南性的贴子
◇ 版主认为很有意义需要固顶的贴子
◇ 根据板块特色进行普查、投票、讨论的帖子。
以上只要达到五项标准中的一项即可。如果网友对固顶的帖子有异议,可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对版主进行投诉。但当一段时间后无人理会该话题,或者该话题失去时效,或者人气过低应该取消固顶。
◆ 删帖(移到回收站)
◇ 违反细则一和或细则二规定的帖子;
◇ 删帖者应发短信通知发帖人,并对其说明删帖原因。发帖人以及其他网友如有异议,可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。
◇ 对于广告帖、恶意灌水帖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帖子,论坛管理人员可以在不通知发帖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帖子。
◆ 转移
◇ 版主若发现该帖的主题和本版面的主题不符合,则有权利和责任把该帖转移到相关版面;
◇ 若发帖人疑议,可以到论坛事务管理区投诉。
◆ 编辑
◇ 取材独到,言之有误或贴子缺乏必要的结构,条理不清的;
◇ 帖子个别用词欠妥当的;
◇ 帖子个别语句可能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;
◇ 编辑贴子时必须在不违背该贴子所表达的意思之下进行,如果出入太大,请参照[删帖原则]。
◆ 特别提醒:关于以上5点涉及到的一些事情,请管理团队中的各成员以身作则,管理好每个版块。给大家一个有序而整洁的环境,是管理团队的义务。
【细则四】----[论坛个人签名使用细则]
注册成为中国建筑市场论坛会员并登陆后,会员可在页面上方的‘控制面板’里添加或更改你的个人签名。使用个人签名须接受以下限制:
1、个人签名中,不得使用超过100MM高*700MM宽图片等;
2、个人签名最多限2行,总共不得超过100个字节;
3、未经本论坛许可,个人签名中不得出现各种形式的广告;
4、个人签名中严禁出现粗言秽语;
5、个人签名内容严禁违反细则一和细则二规定。
请遵守以上规定。否则根据轻重,予以提醒或警告、修改签名、关闭帐号,直至封ID和IP地址。
【细则五】----[论坛免责声明]
本论坛所有资料除注明为原创外,均为各方收集或网友推荐所得。
■ 凡是注明“原创”或者“未经授权不得转载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图纸等相关资料,版权均属中国建筑市场论坛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中国建筑市场论坛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中国建筑市场论坛论坛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中国建筑市场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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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细则六】----[版主管理细则]
一、版主行为准则
1、版主须接受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细则。
2、版主有积极对外宣传本建筑论坛的责任与义务。
3、版主重在版块管理和对会员加强引导、帮助
4、以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的长远发展为最高利益,任何冲突,矛盾皆以此为评价是非的准则。
5、不搞结帮拉派,不挑起矛盾,不得在公开版面与中国建筑市场论坛采用对立态度。
6、不滥用私权,去提高、删除、歧视特定的人。
7、鼓励版主在符合前六条规定的前提下,释放自己的个性、特点、吸引力,宣导与人为善、真诚待人、海纳百川、宽容理解、分享学习的处世理念。
二、版主权限
版主按照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细则的规定有以下权限:
1、删除会员帖子。
2、移动会员帖子
3、固顶/解除固顶帖子
4、编辑会员帖子
5、对帖子进行评分
6、对帖子做主题分类
7、加入/解除精华帖子
8、合并会员散发的帖子
8、发起投票、征文、讨论话题和各种有益社区繁荣的活动。
9、按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细则的规定对会员的威望、财富、支持度和好评度及禁言进行奖罚。
10、参加论坛版主各项会议,并提出自己的建议;
11、 提出论坛管理各种意见和建议;
三、版主职责
1、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网络礼仪和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细则,贯彻执行版主制度,树立自身良好形象。
2、需保持必要版务管理时间,重在对论坛所属版块加强管理和会员的引导、帮助。
3、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。及时删除违规贴、垃圾贴,转移非主题贴,并通知发贴者。
4、把握好本版的主题。版主间精诚团结、相互配合,定期组织本版的主题活动,积极发表主帖,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。
5、协调版内讨论气氛。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,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,评点本版文章,提高亲和力,调解版内纠纷。
6、关注论坛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、实施。关注本论坛热点话题,提出批评和建议,支持管理员和其他版主工作。
【细则十】----[广告发布管理细则]
1.本论坛严禁在论坛一个版块或多个版块两次或多次发帖发布广告,一经发现,将删除其全部广告,并将其禁言或封ID.
2.如要发布广告,请到商务广告版块发布,而且只能发布一个,发布广告等于或大于两个按照第一条执行;
3.如果论坛某版块版主设置了广告专用帖,可以到论坛版块的广告专用帖中跟帖发布广告,在版块内专用帖外发布的广告,版主有权删除或移到回收站.
4.如果论坛某版块版主未设置广告专用帖,不得在版块内发布广告,一经发现, 版主有权删除或移到回收站
5.如要发布首页广告或帖子列表顶部文字广告,请与论坛管理员或论坛短信联系.qq:463871506
6.发布的任何广告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相抵触.
请广大会员理解支持并遵守、监督执行情况。并请老会员多多提醒新注册的会员。
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建筑市场论坛管理委员会.